本文就香港遺產承辦事務之律師收費,向有意委託之當事人提供執業層面之說明。香港律師會就非爭議性遺產承辦事務並無頒佈強制性收費表,市場收費水平乃由律師樓按案件性質、複雜程度及承辦人之資歷自行釐定。下文所述之數額均屬市場慣常範圍之參考,非任何法定標準,亦非本所之承諾報價;實際收費須按閣下案件之具體情況經評估後始可確定。
法院規費(官方收費)
無論案件由律師代辦或由申請人自行辦理,向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遞交申請均須繳付法定規費。就 2006 年 2 月 11 日或之後去世之死者,授予承辦書或遺產管理書之申請存檔費為港幣 265 元,連同授予書之謄寫費港幣 72 元,合共港幣 337 元;該數額載於《高等法院費用規則》遺產承辦處收費表。此外,視乎案件性質或會涉及其他費用,例如無遺囑申請所需之擔保(行政官方有時要求遺產管理人提供擔保人或擔保保險)、宣誓或監誓費、文件認證費、刊登《憲報》或本地報章通知債權人之刊登費,以及索取死亡證或銀行結餘證明等之代支費用。該等款項屬代墊性質,與律師之專業服務費分列。
律師費結構
現時本港承辦遺產之律師樓主要採取兩種收費模式。其一為固定費用(fixed fee):適用於案情清晰、資產類別已知之非爭議性申請,律師於初步審閱文件後即提供總額報價,當事人可預知開支。其二為按時收費(hourly rate):適用於遺產規模較大、涉及多個受益人、海外資產或潛在爭議之案件,每節時間按主辦律師之資歷及職級計算,並於每月或里程節點開單。本所一般建議當事人於委託前要求律師發出載明範圍、收費基礎及代支項目之委聘函(engagement letter),以符合《律師執業規則》對收費透明度之要求。
市場收費水平範圍
以下數額按本所對市場慣例之觀察整理,僅供初步參考:
- 有遺囑、不涉爭議之簡易承辦:港幣 15,000 至 40,000 元。遺囑形式有效、執行人明確、資產集中於本港銀行或單一物業者屬此類。
- 無遺囑之簡易遺產管理:港幣 25,000 至 60,000 元。須依《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第73章)確定遺產管理人優先次序及受益人份額,文件準備工作較有遺囑申請繁複,故收費較高。
- 涉爭議事項(遺囑效力、執行人爭議、家屬撫養申索):港幣 60,000 元起,視乎是否進入司法程序而大幅上升;如進入高等法院聆訊,按時收費為主。
- 跨境或涉海外資產之承辦:港幣 80,000 元起。涉及海外授予書之轉封(resealing)、海外律師協作、認證及翻譯文件者,因協調成本而收費較高。
影響收費之主要因素
律師釐定收費時通常會考慮以下要素:(一)遺產規模——資產種類愈多、估值愈高,文件審閱及銀行對接工作量愈大;(二)受益人數目及關係——多受益人涉及通知、確認分配及處理異議之額外時間;(三)是否有海外資產——需要海外法律意見及文件認證;(四)案件是否涉及訴訟或潛在爭議——例如遺囑真確性受質疑、遺囑能力存疑或第《財產繼承(供養遺屬及受養人)條例》(第481章)下之家屬撫養申索;(五)主辦律師之資歷及執業年資;以及(六)案件之時間緊迫程度。
報價一般包含與不包含之項目
典型委聘所包含之事項通常涵蓋:審閱遺囑及死亡證、草擬誓章及承辦表格、向遺產承辦處遞交申請及回覆查詢、領取授予書後通知銀行及物業登記處、分配遺產予受益人並備妥分配帳目。 報價一般不包括下列項目:法院規費及刊登費等代支、估價師或會計師服務、涉訟程序(訟費另計)、跨境資產之海外律師費,以及超出原定範圍之額外指示(例如後續發現新資產或新受益人)。當事人應於委聘前釐清此等界線,避免日後產生分歧。
實務考量
本所建議當事人於委託前同時向兩至三間具備遺產承辦經驗之律師樓索取報價,並就服務範圍逐項比對,而非僅以總額作為唯一準則。價格過低之報價,往往以「基本範圍」呈現,後續可能因額外指示而追加費用;價格較高者,則可能反映合夥人親自處理或具備跨境經驗,對複雜案件而言屬合理對價。委聘函應載明:(i)服務範圍;(ii)收費基礎(固定費用抑或按時收費);(iii)代支項目;(iv)付款安排;及(v)如案件性質改變時之追加收費機制。承辦遺產屬一次性、不可逆轉之程序,選擇律師時宜以執業專業及責任承擔為首要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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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等法院費用規則》— 遺產承辦處收費
- — 《遺產承辦及遺產管理條例》(第10章)